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〉預告修正「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」。
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預告修正「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」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預告修正「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」
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機關:經濟部。
二、修正依據: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三項。
三、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www.ida.gov.tw) 業務服務/產業發展法令規章/法規
命令草案,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/草案預告論壇(網址: https://law.moea.gov.tw/DraftForum.aspx)(或由「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/法規及訴願/草案預告」可連結本網頁)。
四、本次修正係配合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於114年5月7日修正通過,放寬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設立年限至未滿5年,降低個人投資門檻至新臺幣50萬元,國家重點發展產業
者,所得額減除上限提高至新臺幣500萬元。為使業者能及早規劃募資及準備申請文件,本辦法草案預告期間擬縮短為15日。
五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產業發展署
(二)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-3號
(三)聯絡人:林研究員
(四)電話:(02)27541255分機2638
(五)傳真:(02)27043784
(六)電子郵件:[email protected]

詳細下載檔案連結:https://www.ida.gov.tw/ctlr?PRO=filepath.DownloadFile&f=news&t=f&id=158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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